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優化審批服務流程,依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壽光市校外培訓機構(含教育咨詢服務,但不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相關辦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告適用于在壽光市行政區域內申請設立、變更或注銷校外培訓機構的單位或個人,包括提供教育咨詢服務(不含需行政許可的教育培訓活動)的機構。
二、申請條件
- 申請單位或個人須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并提交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等材料。
- 教育咨詢服務類機構不得從事涉及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如學科輔導、技能培訓等。
- 機構場所須符合安全、衛生等相關標準,并提供場地使用證明。
- 從業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無違法違規記錄。
三、辦理流程
- 申請:申請人通過壽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線上平臺或實體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資質證明、場所證明等。
- 受理:審批部門在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初審,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 審核:受理后,審批部門對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核,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
- 決定:審核通過后,審批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備案決定,并發放相關證書或文件。
- 公示:審批結果將通過壽光市政府網站或行政審批服務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注意事項
- 申請材料須真實、完整,如有虛假,將依法追究責任。
- 教育咨詢服務機構應嚴格區分服務范圍,不得超范圍經營,違者將依法處理。
- 機構變更或注銷時,須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避免影響信用記錄。
- 審批過程中,申請人可隨時查詢進度,如有疑問可撥打服務熱線(具體號碼附后)咨詢。
五、監督與投訴
社會各界可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如發現違規問題,可通過壽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投訴渠道舉報。我們將依法處理,并及時反饋結果。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壽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將持續優化服務,助力校外培訓行業健康發展。
特此通告。
壽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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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9 14:12:02